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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力下降的各程度及分类 |
浏览次数:514次 次 发布日期:2016-07-12 |
听力下降也称为听力损失、听力残疾或者听力障碍。
1997年世界卫生组织以0.5、1、2和4KHz4个频率计算平均听阈级,重新推荐了听力残疾的定义和听力损失的分级。听力残疾指成人较好耳的永久性非助听平均听阈级≥41dB nHL,对于儿童≥31dB nHL,重度为61~80dB nHL,极度为≥81dB nHL. 听力下降按照病变部位分为传导性听力下降、感音神经性听力下降和混合性听力下降。传导性听力下降主要是外耳和中耳病变所致,如鼓膜穿孔,纯音听力检查结果表现骨导听力正常,气导听力下降,但一般不超过60dB nHL.感音神经性听力下降是耳蜗毛细胞、听神经或听中枢等部位发生障碍所致。其中,耳蜗毛细胞病变引起的为感音性听力下降,也称耳蜗性听力下降,常有重振现象,如药物中毒性耳聋;听神经或听中枢等部位的病变为神经性听力下降,又称蜗后性听力下降,听力表现为气导和骨导听力一致性下降。临床主要表现是言语识别能力下降,如听神经瘤。混合性听力下降既有传导性的病因,又有感音神经性的病因存在,如病程较长的分泌性中耳炎,纯音测听结果显示,气导和骨导听力均下降,但气导听力下降更明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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